近日,操作瞠目
不料,结舌
沙县法院对李某所在律所提出的司法建议书
沙县法院对邮政速递公司提出的司法建议
事后,沙县法院向被告福建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送达民事判决书,
作为法律工作者,
事件延伸
对于李某的这种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却有那么些律师知法犯法,并写了悔过书。福建某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
事件发展
李某,还要求中国邮政速递的工作人员在其所邮寄的邮件单面盖上2018年4月2日的假邮戳,
2018年3月18日,意!制造已在上诉期限内提交上诉状的假象!这里说的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妨碍了民事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是一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被告福建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的代理律师。更应该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遂作出了上述决定。不禁让人大跌眼镜!不做逾越法律之举,牢记法律使命,妨害了民事诉讼的正常进行," />
李某的悔过书
律师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被告的代理律师李某,李某的行为严重扰乱了民事诉讼秩序,律师需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仍要求邮政速递公司工作人员加盖上诉期届满当日的假邮戳,
事件处理
沙县法院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