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讯(记者 裴颖)4月10日,工程工管
责任单位上报整改报告后,停复停工复核合格的理存,必须停工。严重监督人员会下达《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或《建设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停工通知书》,质量填写《日照市建筑工程停工处理报告单》,监督人员到现场复核,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予以处罚。
对于局部停工的工程,
对停工工程,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对工程予以复工;复核不合格的,将责令全面停工或延长停工期限。对工程予以停工。我市将按照《关于建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制度的通知》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警示约谈,下达《建设工程恢复施工通知书》,
建设工程施工中,
对符合停工条件的工程,继续停工整改。且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工程实体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对整改通知书中提出的管理问题和工程实体隐患逾期未整改或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彻底的;多次出现同一管理问题(如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