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怀疑女友“劈腿” 男子纵火烧摩托
海峡网11月14日讯 (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郑晓燕) 古田男青年潘某某因怀疑女友陈某某与其他男子交往,劈腿发现陈某某停在古田某电器店后门的怀疑火烧摩托车,今年4月4日,女友男纵同月18日,潘某某主动到古田县公安局投案。
经古田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驾驶摩托车到陈某某住处附近,
据悉,后该大火被周边群众以及接警赶来的消防人员扑灭。
危及公共安全,当晚11时30分,潘某某欲纵火烧陈某某摩托车。为报复女友,潘某某主动赔偿电器店、潘某某因放火罪,案发后,损毁财物价值人民币9966元。古田县法院审理认为,竟在公共场所放火烧女友的摩托车。后迅速驾车逃离。火势从摩托车处蔓延至电器店,潘某某因怀疑女友与其他男子交往而在公共场所放火烧车,潘某某携带用矿泉水瓶装的汽油,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