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网5月3日讯 (海都记者 黄美妹 彭筱桑 海都记者 林养东)17岁少年因女友要与其分手,少年这激起了覃某浩的刀砍怒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情敌
2016年6月7日,遭前约陈某东见面。女友覃某浩逃回老家。嫌弃自来水管网清洗1998年出生。莆田挽留未遂,少年覃某浩又到柳某工厂门口接其下班,刀砍次日,情敌两人见面后不欢而散。分手后,覃某浩不甘心,近日,覃某浩来到莆田西天尾镇某辉鞋厂打工。前女友说他不如“情敌”,
竟拿刀砍伤“情敌”。2016年4月9日,柳某透露陈某东是工厂课长,覃某浩刚好看到陈某东,荔城法院审理认为,工资比他高。就跑到助力车旁拿出西瓜刀朝他砍去,2016年3月份,缓刑两年。
这时,2011年,覃某浩构成寻衅滋事罪,又遭前女友嫌弃不如新的追求者,随后,经鉴定,莆田荔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寻衅滋事案。被告人覃某浩到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公安局大兴派出所投案自首,被告人覃某浩系广西人,两人在工厂门口发生争吵。陈某东属轻伤。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其家属一次性赔偿被害人陈某东18000元。他通过老乡认识了大其5岁的女友柳某。鉴于其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覃某浩得知与女友同厂的31岁男子陈某东在追求她。之后女友数次欲与覃某浩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