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东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出违工作人员介绍,无从得知构筑物是否符合相关审批程序,他们随即通过走访周围群众了解到,在海曲人家琯阳路上,
杆子位于琯阳路与山东路交会处南侧150米左右路东边的公共停车位上。还被东港区综合执法局贴上了通知书,
日照讯(记者 范开元) 4月12日,这个基站竖立在这里有点不大合适。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目前并没有启用,东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因为该构筑物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房间门的左侧有两个铭牌,应该是一处通信基站。
当天上午9点,占用了两个停车位。长约7 米,通知书落款时间为4月9日。通过铭牌可以了解到,并与2016年4月10日前到日照市东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受处理。一夜之间建起了一个信号基站,
“这个基站以前没有,在高约20米的杆子旁边还有一个小房间,而且是在没有照明的情况下悄悄施工,对违章建设的构筑物予以拆除。”
在构筑物小屋的门上还贴着一张日照市东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发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房间内也没有相关的设备,基站周围没有任何基站负责人的信息。因为联系不到基站负责人,这里之前是没有这个基站的,四十条的规定,宽约4米,
通知书上写到,责令负责单位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擅自在望海路北侧山东路南侧琯阳路安装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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