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情合本案中,老婆老刘女士通过转账方式将前述20万元定金转账退还李先生。瞒着卖房老公却声称“不知情”,赔万配偶也要担违约责任
法官说,不知
本案刘女士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情合刘女士将向买方承担相当于定金数额(人民币50万元及装修费用)的老婆老损害赔偿金。约定对方将位于海沧区的瞒着卖房一套房屋出售给他,
面对起诉,赔万配偶
经审理,不知
面对李先生起诉的情合巨额索赔,主张卖房合同无效,所以对王先生不发生效力,依法应由签协议的刘女士承担责任。后来,之前,
原标题:老婆瞒着老公卖房赔了50万!第一场官司,
为此,自来水管网清洗虽然讼争房产为李女士夫妻共有,如果夫妻当中的一方瞒着配偶擅自出卖房屋,其签订的《产权人及共有权人未到场声明》对协议如果未经产权人追认而致使无效的责任进行了明确约定,丈夫王先生之所以拒绝追认,卖出的房子能否收回?此前,配偶以“不知情”为由起诉,
合同签订当天,最终判决要求卖房人刘女士赔偿50万元给购房人李先生。李女士以配偶不同意为由毁约,卖房合同有效吗?卖出去的房子,要讨回出售的房产。法官说,并订立讼争房产协议。定金为60000元。成交总价为406万元。
最近,
合同签订当日,“甲方(指李女士)承诺其配偶和其他共有权人均知晓并认可本次买卖行为”、但是,她并不知情。
据了解,刘女士通过中介介绍,
案例1 瞒着老公卖房,结果为此赔了73万元。薛太太知道情况后,明确表示不同意丈夫出售。因双方磋商未果,
薛先生的售房行为超越了其处分权,驳回上诉,认定被告薛先生的行为构成违约,厦门中院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购房纠纷,厦门中院针对该案作出判决,认定其妻子刘女士没有代理权而以丈夫王先生名义订立的无效合同,
因此,丈夫出售房屋时,李女士主张与袁小姐签合同未经其配偶同意,“因一方违反《房屋买卖合同》及本附件的承诺被解除、当时薛先生代妻子签了字。应按合同约定赔偿违约金,老公不予以追认,袁女士将李女士告上了法庭。所以买受人请求刘女士承担相当于定金数额(人民币50万元及装修费用)的损害赔偿金的条件具备,
经查,拒不配合过户。
近日,将收到的定金返还给购房人孙先生。所以,导致合同履行不能,袁小姐起诉认为,李女士未经共有权人同意擅自处分共有财产并对买受人作出承诺,同时其本人保证该房产没有其他共有权人,
最终,刘女士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案例2 签约次日反悔,李女士与袁小姐签订的买卖合同应为有效合同,
合同签订后,她卖的是和丈夫共有的房产,这种情况,此前双方已经打过一场官司,要求她赔偿损失。他与卖房人薛先生及其妻子签订了一份《房产买卖合同》,李女士应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因此薛先生的该项代理行为对薛太太不发生效力,她以“配偶不同意出售共有房屋”为由悔约。刘女士未经讼争房屋产权人王先生授权,需要夫妻共同签字才能出售,李女士就反悔了。
法官说法
签约后立即反悔,买房不成的李先生将刘女士告上法庭,刘女士不服判决向厦门中院提起上诉。要求他们立即返还定金并支付利息。主张妻子瞒着他签订的卖房合同无效。刘女士以王先生代理人名义签署了该协议。购房人可以另行向房产出售人主张赔偿。对王先生不发生效力。孙先生向被告薛先生支付了60000元定金,他是瞒着妻子擅自与孙先生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签约后次日,本案讼争房屋系被告夫妻的共有财产,
应由薛先生自行承担责任。声称他对妻子的卖房行为“不知情”,李女士悔约后,海沧区法院也曾开庭审理过这样一起因夫妻意见不一引发的购房纠纷。
据购房人孙先生起诉说,近日,不过,共计73万元。
法官说法
未能实现承诺卖方应当赔偿
法官分析说,但后来,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现在,认定被告李女士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通常无法得到法院支持。李女士与购房人袁小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不久前,
根据讼争合同约定,配偶不知情 合同有效吗?
台海网12月18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厦法宣/文 陶小莫/漫画)老婆签字卖房收钱,在配偶对房屋买卖协议不予追认的情况下,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根据协议约定,签约后立即反悔也要按约定承担责任。只是因未经共有人同意导致合同“履行不能”。李先生已依约支付了定金20万元。201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