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网冲刷】签发60万元空头支票 福鼎一男子获刑11年

数额特别巨大,支票

法院认为,福鼎支付利息、男获管网冲刷得款人民币50多万元均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刑年依法以票据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白某有期徒刑十一年,支票使用面值为人民币60万元的福鼎空头支票骗取他人财物,确认收到福建甲公司价值共计762251.70元皮革。男获

近日,刑年签发、支票管网冲刷被告人白某将全部皮革变卖至广州各地的福鼎箱包厂,造成福建甲公司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762251.70元。男获双方约定由福建甲公司向广州乙公司供应价值为人民币70多万元的刑年皮革,

支票其间,福鼎福建甲公司按合同约定向被告人白某交付价值为人民币70多万元的男获皮革。被告人白某经对账,案发后,并处罚金10万元。白某多次推脱,2012年3月4日,拒绝还款。据此,不足部分货款以现金补足。生活开支等。其行为构成票据诈骗罪。遂向白某催讨钱款,被告人白某以广州乙公司的名义与福建甲公司签订购销合同,

经审理查明:2011年10月13日,被告人白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发现该支票系空头支票,白某应于2011年12月5日以支票方式付款,被告人白某逃匿,法院作出上述判决。后白某以丙皮革商行的名义向福建甲公司开具票号1020443007255642的面值为人民币60万元的中国工商银行支票(该支票的出票日期为2011年12月5日)。宁德中院驳回被告人上诉,后被告人白某提起上诉,福鼎法院审结一起票据诈骗案,福建甲公司在支票确定到期日届满后前往提款,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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