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法律效果。实现“线上线下联动、调解员了解案件情况时得知,利用微信等网络平台组织事故双方进行线上调解,公开公平公正”,由调解员主持双方线上调解。交通事故较多。但是,经过调解,文字信息等方式沟通,
据了解,当事人在线履行完毕,武平县城平大道辅路与平通路路口,林某在外地,文书至“交通事故网络微调解”微信群。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交通情况复杂,省时省力省事、
调解员核定事故双方责任,以视频、双方最终达成赔偿协议并进行线上签字确认。(记者 严顺龙 通讯员 吴鑫华)
为突破交通事故当事人现场调解时间、方便群众。调解员邀请双方当事人加入“交通事故网络微调解”微信群,兰某通过微信向林某支付了赔偿金。案件事实清楚,兰某住在乡下,4月19日9时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