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出台新政策 扩大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对象范围
东南网4月1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钱玲玲)近期,厦门新政厦门市人社局联合相关部门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出台创业通知》、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个人
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担保贷款对象,毕业5年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范围
详情可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政策法规”板块(http://hrss.xm.gov.cn/xxgk/zcfg/)查询了解。
新政扩大了创业担保贷款对象范围。创办经营实体、可以享受最高额度为30万元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关于加强创业支持带动就业促进工作的通知》,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农村自主创业人员(含返乡创业农民工)、建档立卡人员;(3)财政供养人员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