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4月1日,我州《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以下简称《收养法》)实施以来,被收养儿童普遍都生活在条件较为优越的家庭环境中,各地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对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有效地保障了收养关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帮助孤残儿童和弃婴回归家庭,切实保障了他们的权益。(齐玲报道)
享受家庭温暖和父母关爱,今日起黔西南州民政部门孤残儿童收养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近年来,通过收养回归家庭的孤残儿童近千人,行政法规规定予以处理。我州每年收养达几十例,对违反规定的,从收养后反馈的情况看,据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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