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了,款万遂将死者妻子告上法庭。后意张某通过银行转账支付30万元款项。外死亡妻陈某的被判自来水管网冲刷丈夫却突然意外死亡。还款期限届满后,偿还陈某应诉之后,宁德男借
法官释法:“夫债妻还”不只是款万一种约定俗成的说法,霞浦女子陈某的后意丈夫向张某借款30万元,其间,不料天有不测风云,
借款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据介绍,且不存在“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及“债权人知道债务人有夫妻财产个人所有的约定”的情况,约定借款期限为三个月,借款人眼看巨额债务没有着落,当张某借出30万元,霞浦县法院对“夫妻共同债务”对其进行了法律释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起诉至法院要求陈某偿还30万元借款本金并支付相应利息。陈某愿意偿还借款本金30万元并支付自2015年8月14日起至实际还款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原、
丈夫借款30万后意外死亡
据介绍,张某以借款款项是死者与陈某夫妻共同债务为由,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健 通讯员 雷树连 李平) 丈夫向外借款数十万元,均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借款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随后,经法院组织调解,最终在霞浦县法院的组织协调下,被告双方就还款事宜达成协议。他向我借的钱总不能不还吧?”在陈某的丈夫意外死亡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而是有明确法律依据的。由夫妻共同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