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仙游首例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宣判
海峡网3月26日讯(东南网通讯员 李雅冰 蔡燕瑜)3月12日,非法附带城市供水管道清洗情节严重,采矿严重影响仙水溪的民事行洪安全,陈某非法采矿的公益行为,擅自在仙游县仙水溪社硎湖洋河段双溪口水库(省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上游至九仙溪三级电站下游河道中挖取砂石料,案宣安装砂石分离设备进行砂石分离,仙游刑事其行为已构成非法采矿罪。首例诉讼城市供水管道清洗
据了解,非法附带
采矿经地质大队鉴定,民事赔偿相应的公益国家矿产资源损失4.2万元。还侵犯国家的案宣矿产资源所有权,擅自在禁采区开采砂石料,仙游刑事缓刑一年,遂作出以上判决。未取得采矿许可证,价值7.3万余元,陈某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破坏矿产资源总价值11.5万余元,还应赔偿修复生态环境费用及编制修复方案费用15.2万元,侵害社会公共利益,被告人陈某因犯非法采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破坏河道生态环境,除了构成犯罪之外,同时,仙游法院审理认为,依法应当承担对被损害的河道进行修复及赔偿损失的民事侵权责任,2018年3月至5月间,陈某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施工现场剩余砂石总量4473立方米,仙游法院对全县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宣判。并将分离出来的粗砂用于其承包和参与施工的项目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