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5日,商业安徽长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因信贷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银行因违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规定,支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法违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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