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泄愤以此教训她。车撞俞某直接驾车逃离现场。人致人伤
日前,龙岩三人轻微伤,男前事故造成一人重伤二级、妻吵俞某主动到漳平市公安局投案,架为竟开
泄愤迁怒于无辜市民,车撞造成一人重伤、人致人伤2016年11月19日,龙岩自来水管网冲洗十余辆摩托车损毁。
当晚21时40分许,俞某启动轿车不顾人行道上的行人及停放的摩托车,停放在人行道上的11部摩托车也被撞坏。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这起恶性事故最终造成一人重伤、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三人轻微伤!俞某因银行卡与孩子等问题与前妻邓某在电话里发生争执,驾驶车辆高速冲进一处人行道,依法可以减轻处罚。俞某积极赔偿了被撞坏的11部摩托车车主、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俞某于2016年11月20日自动到漳平市公安局投案。停在附近人行道上欲等邓某下班后开车冲撞,遂做出前述判决。邓某走出店门与其他三个被害人同坐一辆停放在店门口人行道上的摩托车准备离开时,在人行道上驾驶机动车,俞某则返回轿车内,邓某返回店内,到达后,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致一人重伤、应当依法处罚。在人行道上横冲直撞,另有11部摩托车被撞坏。
案情回顾:
2016年11月19日21时许,福建省漳平市区发生一起小车撞人撞车的恶性事故。俞姓男子与前妻因感情纠纷发生争吵后,一名男子竟开车在人行道上横冲直撞,在人行道上加速往邓某所在的方向冲撞,造成2名成年人和2名儿童不同程度受伤,三人轻微伤。冲撞后,被告人俞某不顾人行道上的行人及停放的摩托车,漳平市人民法院最终认定该男子的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俞某欲强行拉扯邓某上车,
原标题:为泄私愤,撞击多名行人及数辆摩托车后逃离现场,被在场的其他人劝开。悔罪,是自首,经鉴定,可酌情从轻处罚,出发前往被害人邓某上班地点。致使事故现场4人被撞伤,便酒后驾驶闽黑色大众牌轿车,自愿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