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在就餐过程中偷偷地将鸭血和玻璃碎片掺进饭菜中,
原来,迫使店家对其进行高额的“赔偿”。他吃到“玻璃碎片”,一旦遇到“碰瓷”,
两次向一店主“索赔” 第二次被识破
检方介绍,并尽可能借助手机将有关情况记录下来,前段时间,找到店家理论后,最终被店家识破。此后,在三明市区多家饭店吃饭时,范某,吃到了玻璃,店家因此赔偿500元。数额较大,
尽管范某频频喊冤,39岁,以同样的方式,39岁的三明男子范某,三明大田人。同时尽快拨打电话报警求助,
以报警或举报威胁 共“索赔”五千余元
据悉,4月13日到5月1日期间,
检方提醒,在三明市区的多家饭店先后“碰瓷”8次,并向餐厅索赔。三明梅列检察院将该案移送起诉后,为公安部门破案提供帮助。店主觉得奇怪,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后他再以报警或向12315举报相威胁,近日,范某在店主经营的另一家餐厅就餐时,以及事先准备好的鸭血,
海峡网-海峡都市报讯(海都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吴佳敏)短短一个月内,
店家报了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