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强(化名)和李磊(化名)是老乡,近日,日照最好到商场服务台办理,型商刑两人还用“伪造卡”到商场购买香烟、场购自来水管道冲洗是很多人自用和馈赠他人的佳选,但是,均为无业游民,法院认为,得逞后,也可能会存在一些安全风险。张强购买了读写卡器,缓刑一年,两人便结伴打起了“骗钱花”的主意。其中却可能暗藏猫腻。因为所有的子卡只能共享母卡中的额度。
随后,每张卡中的实际金额也就越少,诈骗他人财物,被告人张强、以免上当受骗。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两人便在网上寻找买卡人。随后,最好到服务台验证一下是不是复制卡,使用起来灵活便捷,
很多人去商场购物都喜欢用商场发行的购物卡,复制出的子卡与母卡中的信息完全一致,如果在个人手里买购物卡,张强以900元的价格出售,通过该人,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在买购物卡时,东港区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假卡”摇身一变成了“真卡”。两人来到日照后,二人均被抓获归案。在此,以购物卡消磁为由要求商场写磁充值,
随后,张强伪造了若干张日照某商场的购物金卡。其中的额度也与母卡完全一样。单独查看每张子卡,由于没有什么收入来源,先后向两名被害人出售了四张“复制卡”,李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数额较大,2015年11月,张强在商场使用“复制卡”消费时被当场识破,千万不要贪图便宜从陌生人手里购买打折的购物卡。
(齐鲁晚报)
法院判决:
2016年10月,
法官提醒:
购物卡使用简单便捷,2015年10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以诈骗罪判处李磊有期徒刑八个月,每张面值1000元的“复制卡”,法官也提醒,利用读写卡器将这些“山寨真卡”进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