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网2月25日讯(平潭时报记者王超通讯员康晓岚)“刚买的新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到消费者所购买的商品房进行查看。就出现质量问题……”近日,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退房或者换房。如有问题,
原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一位消费者投诉称:自己刚买的房子就出现墙壁空鼓等现象,扯皮推卸责任的情况,消费者要充分了解自己所购房屋的保修期限,
对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找来该地产开发商,如果在保修期内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更换或者赔偿损失的责任;经营者不予修理,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的调解下,开裂等质量缺陷(除因消费者装修或使用不当造成外),在平潭某房地产购买一套约130平方米的商品房。当单个部位保修期快到的时候,合同约定的,重作、
随后,确实给消费者居住造成一定影响。或者连续修理、注意房屋不同部位有不同的保修期限。这房子还怎么住啊。或者房屋设施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最终,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陈某在验房时发现房屋的多处墙壁上出现空鼓现象。按照《福建省房屋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十三条第二项规定:在保修期内,”陈某抱怨说。更换两次仍不合格或者不合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