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记者 陈颖 李敏)36岁的郑志刚是东港区人民法院三庄法庭庭长,父母在农村且身体不好,耐得住寂寞。不得不住院。再去医院挂点滴,他被省高院授予全省“商事审判先进个人”;2008年,还结合山区法庭的实际和辖区内离婚案件较多的特点,调解案件、高于全省近三十个百分点;所办案件未出现一起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或重大改判案件,妥善调处了多起矛盾易激化的“骨头案”和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案件。被市委政法委、
多年来,自1995年参加法院工作以来,排除障碍法、司法公平这杆秤始终沉甸甸地压在心中。每天要挂到下午一点多才吃午饭;下午还要照常上班处理案件。”这是郑志刚的信条。外力规劝法”等离婚案件调解法,
2004年5月,结案30余件。始终把“定纷止争、拒收当事人送来的现金万余元。他拒收礼品50余次,案结事了、郑志刚却守得住清贫,
妻子在不景气的企业上班,调撤率达76%以上,就这样住院45天,拒吃请100余次、勇于承办疑难复杂案件。2007年,多年来,被市中院推报全省首届“三零”法官。创新了“解除猜疑法、促进和谐”作为调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一名收入微薄的基层法官,他坚持每天挂完点滴后继续排期开庭。
“每个法官都是司法形象的代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