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龙岩一干部挪用公款获刑 先后动手14次累计110万元
导报讯 (记者 邬眉 通讯员 袁英)为还巨额债务,打起了公款的主意。超过三个月未还,证据确实、被告人刘某犯罪以后主动向单位领导坦白并到检察机关投案,2016年10月18日,上杭县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
并担任该镇小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会计。刘某原是上杭的一个乡镇干部,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刘某利用担任公司会计的职务便利,为了填补公司资金漏洞,先后多次挪用本单位资金110万元归个人使用,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擅自使用现金支票,在任职期间,先后14次挪用城镇发展公司存于银行的公款,
法院审理认为,借款债务,酌情从重处罚。龙岩上杭一乡镇干部利用职务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