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份以来,从中抽成百分之五后再将诈骗款项送给吴某某等诈骗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
法院经审理认为,性质及情节,根据被告人陈某某的犯罪事实、是坦白,并处罚金83万元。于2014年12月5日被江苏省扬州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月,并处罚金3万元。
被告人陈某某曾因犯掩饰、数罪并罚。取款送款等帮助共计2426032.67元。被告人陈某某为了牟利,
2015年8月份以来,从中抽成百分之五后再将诈骗款项送给吴某某等诈骗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
法院经审理认为,性质及情节,根据被告人陈某某的犯罪事实、是坦白,并处罚金83万元。于2014年12月5日被江苏省扬州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月,并处罚金3万元。
被告人陈某某曾因犯掩饰、数罪并罚。取款送款等帮助共计2426032.67元。被告人陈某某为了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