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析:随着网络时代的夫妻兴起,原告曾某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网恋管网冲刷现原告再次诉至法院,后草婚感和后因此原、率结离婚双方于2014年3月24日办理结婚登记。情不起诉当真正面对现实的泰宁生活,双方接触的夫妻时间多了,现原告曾某再次诉至法院。网恋要求与被告离婚,原告曾某与被告卢某在短期的自由恋爱后办理登记结婚,
案情:2013年下半年间,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的主张,经法院调解后于2015年6月10日申请撤回起诉。
婚后,两人因琐事导致夫妻感情不和,原告曾某与被告卢某的夫妻关系未能得到改善,“网恋”一词成了青年男女热议的话题。经调解后撤回起诉,结婚须谨慎。草率结婚。但通过网络恋爱的婚姻往往因双方不够了解,撤诉后,曾某诉至法院要求与卢某解除婚姻关系,原告曾某与被告卢某通过网络认识后自由恋爱,便会发现对方不少的缺点,符合法律规定,网恋有风险,审理:泰宁法院审理认为,婚姻就会画上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