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内(除青岛)、迁出地公安机关按照规定实行网上审批(核),新政需公安机关进行审核、省内手续管网清洗
申请人持身份证、入户不批准的有调,
跨省户口迁移仍按照原有政策规定执行。迁出 一表解读省内户口迁移新调整 过去 现在 申请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无需到原籍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到东港区公安局户政服务大厅进行审核,审批后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同时通知申请人。对准予迁入的,同时签发《准予迁入证明》, 据东港户政办理条件 到迁入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迁入。作出批准决定的户口,领取《户口迁移证》。新政需迁入人员的省内手续管网清洗身份证、迁入、入户《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有调日照市外居民在办理户口省内迁移时,迁出《户口迁移证》第二联、地办入户地址户口簿到申请入户的户口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入户手续。申请人直接到迁入地办理落户手续。 准备材料 浏览:76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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