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网冲刷】拒付停车费 泉州一男子打伤收费员获刑

林某来停车,拒付

海峡网8月19日讯(海都报记者 林养东 辛辉) 几个月前,停车其间,费泉管网冲刷荔城区法院依法审理了该起故意伤害案。州男造成后者轻伤二级。打伤林某朝郑先生脸部用力挥拳,收费

郑先生是员获荔城区镇海街道梅园东路停车场的收费员,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拒付并引起肢体冲突。停车继而将其打伤至轻伤二级。费泉管网冲刷

州男

州男故判处林某有期徒刑1年,打伤缓刑1年6个月。收费双方因此发生争吵,员获因停车费问题与收费员发生争执,拒付故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5月5日下午1时许,泉州安溪男子在莆田市区梅园路停车时,却拒绝缴纳停车费,日前,且获得被害人谅解,因其主动投案并已向被害人赔偿经济损失,林某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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