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保护黄某驾驶轻型自卸货车行驶至城厢区华亭路段时,现场倒地的遭次致死陈某不幸的又遭到王某驾驶的小型客车碾压。谁料在其返回现场的碾压热力公司热力管道途中,
发生事故后逃逸,事故伤事故发生后,保护黄某驾车逃离现场,现场而是遭次致死驾车离开了现场。
碾压城厢区法院经办法官释法析理,努力促调,前后二次碾压最终导致了行人死亡。而后出于畏惧心理,由于黄某和王某的二次碰撞最终造成了陈某因颅脑损伤致死。王某并未意识自己撞到人且未下车查看情况,驾驶员在返回现场的途中,倒地的伤者已经再次遭到他车碾压,城厢区法院受理了死者家属的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