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探索建立“新市民”住房公积金制度
为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南州黔西南州印发了“新市民”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暂行办法。累计向“新市民”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6.6亿余元;发放补息贷款4亿元,同步向“新市民”开放异地贷款、
办法规定在城镇居住6个月以上的18-60周岁男性、18-55周岁女性(含州外户籍人口、在有稳定经济收入来源、
黔西南州探索建立“新市民”住房公积金制度
为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南州黔西南州印发了“新市民”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暂行办法。累计向“新市民”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6.6亿余元;发放补息贷款4亿元,同步向“新市民”开放异地贷款、
办法规定在城镇居住6个月以上的18-60周岁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