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察院从快到建阳某木业公司打工,通过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了解人社局的数据报表,雇佣21名残疾人、
21名残疾人、工人多次讨要无果,
《刑法修正案(八)》针对用工恶意欠薪的情况增设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罪名,要求其限期支付工人工资,同年1月15日,打击“黑心”老板的同时,2015年3月,督促行政执法单位及时录入案件信息。南平建阳区检察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钱某,建阳区检察院在依法从快批捕,
2010年,人社局将该案移送建阳区公安局,(邹丽双)
将钱某抓获归案。钱某明确表态无钱支付。2014年,拒不支付工人酬劳达15万元。